@河南司機車主 3月1日起,車駕管業務“延期辦”將停止
大河報·豫視頻記者 邵可強
去年10月,受疫情影響,河南交警推出多項車駕管業務延期辦理的政策,該人性化措施得到車主、司機的好評。
2月17日,大河報·豫視頻記者了解到,之前出臺的駕駛證審驗換證、機動車檢驗等業務“延期辦”政策將于2023年3月1日停止執行。
這些車主或司機需要留意
2022年10月,河南交警結合實際推出車駕管業務延期辦理舉措。
即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間,審車、報廢、原號牌保留、互聯網預選號牌、駕駛證審驗、駕駛證期滿換證體檢、駕駛證期滿換證提交身體條件證明、駕駛證注銷、學習駕駛證明、滿分教育等10項業務均可延期6個月辦理。
一轉眼,幾個月過去了,各項生產生活秩序早已恢復正常,上述“延期辦”政策將于2023年3月1日停止執行。政策停止,哪些車主或司機需要留意?大河報·豫視頻記者梳理如下:
1.機動車檢驗有效期逾期的
2.機動車逾期未檢驗達到報廢標準的
3.機動車在辦理轉移、注銷、變更遷出、變更換發新能源汽車號牌業務,原號牌保留期滿的
4.互聯網預選號牌即將過期的
5.機動車駕駛證審驗到期需要辦理審驗業務的
6.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換證的
7.學習駕駛證明過期的
8.已申請滿分教育但未完成滿分教育的
提醒有以上情形的車主或司機,抓緊時間通過“交管12123”App或前往車駕管窗口辦理相關業務。
逾期未辦理有哪些后果?
1.機動車逾期未檢驗
根據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》、《機動車登記規定》等法律規定,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上路行駛,將被處以罰款200元,記1分。
2.機動車逾期未報廢
根據《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》有關規定,連續在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年檢的情況,車輛將被強制報廢處理。
駕駛拼裝或者已達報廢標準的汽車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,處一千五百元罰款,收繳車輛,強制報廢,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。
3.駕駛證逾期未換證
機動車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機動車屬于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的交通違法行為,可依法給予罰款處罰。
逾期一年(含)以內:可直接辦理期滿換證業務。
逾期一年以上、三年(含)以內:駕駛證處于注銷可恢復狀態,需參加科目一考試,辦理恢復駕駛資格業務后方可辦理期滿換證業務。
逾期三年以上:駕駛證將注銷,需重新參加駕駛證考試獲取新的駕駛證。
4.駕駛證逾期未審驗
逾期不參加審驗仍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,一經查處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。
5.駕駛證記滿12分未學習
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,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。拒不參加學習,也不接受考試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。
駕駛證注銷或停用期間,仍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屬于機動車違法行為中的無證駕駛。一經查處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千元罰款,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在此提醒車主或司機
可以通過“交管12123”App查詢一下自己的車輛、駕駛證狀態,是否存在臨期情況,及時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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